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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直說家庭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孩子成人,而成人,首先就要讓他成為一個獨立的人。父母應該要把孩子看成一個獨立的人,而不是你的附屬品,認同孩子也有自己的權利。

 

比如,我們要給孩子選擇權,同時也得讓他明白,所有選擇都意味著必須有取捨,自己權衡,而且選好後不能反悔。現在很多家長不允許小朋友有選擇,自然也就不存在放棄,「直升機」家長到處都是。家長認為自己很辛苦,小朋友也不快樂,因為他不存在自我選擇,你從來沒有給過他選擇的機會,又談何自我,兒童本位也不存在。因為自小沒有養成自我學習和獨立的習慣,孩子長到了十幾歲,還是什麼事情都要問媽媽。

 

放手前,給孩子足夠的訓練打理自己的生活

 

孩子慢慢長大的過程就是他的自我意識逐漸萌芽的過程,也是家長逐漸放手的過程。小朋友進幼兒園時一步三回頭,千叮嚀萬囑咐:「媽媽,你放學後第一個來接我。」當他慢慢從幼兒園升上小學後,變成:「我不喜歡你來接我,你離遠一點。」回到家就說:「不是的,不是的,我們老師說……」開口閉口都是老師。慢慢地小學畢業,進入青春期,他的人生觀、價值觀、審美觀又發生變化,再也聽不到他說「老師說」,變成「我同學說」。開始拿自己的爸媽跟別人的爸媽比較:「某某同學的爸爸怎麼樣……」「某某同學的家怎麼樣……」你會聽到他價值觀的改變。到了高中後,就幾乎不和父母溝通了,一方面是學業壓力大,而另一方面,隨著網絡的發展,孩子忙於應付網絡世界,幾乎沒有時間和父母溝通。

 

孩子脫離父母是一個必然過程,我們家長能做的就是,在孩子走出去之前給他足夠的磨鍊和教導,讓他有能力在離開父母之後打理好自己的生活,能夠在面對各種誘惑與挑戰時,守住心中的底線。有些孩子一離開父母就不知所措,還有些孩子一離開父母就開始墮落變得為所欲為,這都是因為父母在放手之前沒有做好準備工作。猶太父母非常注重對孩子放手的磨鍊,所以孩子在十八歲以後就完全具備了獨立生活的能力。到了以色列之後,受到猶太文化影響的我,也開始從小培養孩子們的獨立意識。

 

前一本書中我曾提過,有一陣子,我和以華去了特拉維夫,家裡只留下輝輝一個人,十五歲的他第一次獨自留守家中。對做媽媽的我來說,小兒子一個人在家,心裡肯定是七上八下。但是,這時的輝輝跟在上海時的他相比,已經產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他的自立、自強意識已經在身心深處生根發芽,並化為實際行動。

 

把我和哥哥送到車站後,輝輝自己一人當家做主。家裡沒有了媽媽和哥哥,輝輝一個人是如何度過的呢?他記著我的叮囑:「不要虛度時光。」他把所有希伯來語單字貼在牆上,一邊做家務,一邊背單字。在這段時光中,小狗菲菲跟他「相依為命」。菲菲只是一條很矮的小狗,輝輝把牠當作重要的家庭成員來照顧,還照顧得無微不至。

一個月後,輝輝那學期的課程結束了,他來到特拉維夫與我和以華團聚。可是小狗菲菲還不能一起帶過去,只得暫時先把牠寄養在鄰居家中。說來也巧,有一天,我回老家辦事,忽然發現垃圾場旁邊有隻狗在叫,聲音特別像我們家的菲菲,但牠的腿不知道怎麼斷了。我上前一看,這不正是我們家的菲菲嗎?輝輝一聽說菲菲的遭遇,馬上坐三個半小時的車從特拉維夫趕回來。他帶菲菲先去打針,然後又坐了三個半小時的車,帶菲菲來到我們在特拉維夫的新家。輝輝給牠熬粥、煮藥,折騰了一個多月,終於把菲菲調養好了。

 

輝輝這段獨立生活的經歷,給他提供了一個成長的機會。這種事對華人母親來說不可思議,對猶太母親來說卻很尋常。鄰居家像輝輝那麼大的孩子基本都有獨立生活的經驗。

 

剛開始我也不放心,可是輝輝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讓我相信他是個有獨立生存能力的男孩子。輝輝已經完全可以擔負起一家之主的責任,我和哥哥以華不在家,他把整個家管理得井井有條。一個月後,他趕到特拉維夫與我團聚,個子長高了,居然還胖了,讓我都不得不佩服這孩子的生存能力。

 

培養孩子獨立生活能力的四個原則—鼓勵孩子多嘗試,讓他承擔選擇後的結果與責任

 

當然這種獨立生活的能力不是你把孩子一個人留在家裡就能培養出來的,必須在平常的生活中一點一滴地積累。

 

原則1▼培養孩子的判斷能力,遇到事情讓孩子自己做決定,家長盡量不干涉

 

一個人如果從來不自己做決定,什麼事情都等著別人指揮的話,就很容易優柔寡斷,從而喪失判斷力與自信心,而這些是很難再找回的。家長們應該有意識地讓孩子從小遇事獨自做決定,甚至創造條件讓孩子做決定,慢慢培養孩子的邏輯思維能力與判斷力,進而培養孩子的獨立性。

 

原則2▼在孩子迷茫時,指點方向

 

孩子的知識與閱歷畢竟有限,不及大人對事物的理解與判斷力。而在生活中,總會碰到一些超出孩子能力範圍的事情,這個時候孩子就會覺得迷茫和無助。當孩子尋求你的幫助時,家長要給予孩子方向性的分析,幫孩子指點迷津,但不要幫孩子做決定或者乾脆幫孩子把事情解決好。相信孩子,當孩子走出自己的思維盲點之後,他自然就會明白,然後自己去解決問題了。

 

原則3▼鼓勵孩子在生活中不斷嘗試、不斷成長

 

如果要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就要讓孩子自己去嘗試、去體驗。當孩子表現出不理智或是笨拙的行為時,不要馬上制止,讓他自己去體驗整個過程,當然這要在條件允許、安全且不違反原則的前提下。讓孩子在過程中學習進步,才能真正地培養獨立的能力。

 

孩子有能力獨立完成的事情一定讓孩子獨立完成,不能任由孩子一時的懶惰與調皮而放任他。堅持下去,就能培養孩子獨立完成事情的好習慣,而不是遇事首先尋求大人的幫助。孩子沒有能力做的事情,家長可以盡量教導他方法與技巧,但要堅持立場不能代他處理。一旦孩子學會了方法與技巧,就能一輩子受用。所謂「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就是這個道理。

 

原則4▼孩子做錯事情,讓他勇於承擔責任,從小做一個有責任心的人

 

不管大人還是孩子,都會有做錯事情的時候,畢竟人無完人。當孩子做錯了事情之後,不要簡單地粗暴對待,對孩子發火或是責罵孩子,而是應該教導孩子如何去彌補自己所犯的錯誤以及主動承擔責任,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負責。從小培養孩子做一個有責任心的人,在以後的生活中,他才能擔當起重任。透過一點一滴的長久積累,總有一天,你會發現孩子有了完美的蛻變,變成了一個獨立自主、有責任心的人。

 

本文出自《嚴家風、慢教養,猶太媽媽這樣立家規》野人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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